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事务所选聘
原项目编号: 2024BTQWZ00491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有限公司******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4BTQWZ00491) 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4页有如下阐述:“2.1.5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1)资格:具有有效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且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发证日期在2014年9月之前;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图,发证日期以‘批准注册时间 ’为准。” 需澄清事项: 请问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发证日期在2014年9月之前的注册会计师,是否仅是对两名签字注会的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4页)2.1.5是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其他执业注册会计师未有此要求。 2.招标文件第4页有如下阐述:“(2)业绩:2019年以来(以审计报告报告日期为准),具有A股上市公司的审计业绩,且该类业绩累计已审计年限不低于5年;注:审计年限可由多个符合要求的业绩累计。” 需澄清事项:上述审计业绩,是指签字的年限,还是以其他身份参与项目的年限也可计算在内?比如作为独立复核人复核报告、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而非签字注会参与项目等。 答:(1)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4页)2.1.5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指的是年度审计业绩,项目经理须为该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人;“2019年以来(以审计报告报告日期为准)”是指审计报告出具日期为2019年以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019年出具的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予以认可;同一年度出具的不同审计报告,不得累计审计年限。 (2)拟派项目经理若作为年度审计项目报告的独立复核人、非签字人、参与项目人员等,该类业绩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第59页:需澄清事项: (1)对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否有最低人数要求? 答:本项目拟派项目组成员人数不得低于20人,投标人自行考虑配备,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组成员构成”及招标公告项目经理要求。 (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所列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中所列的级别,具体是指什么证书的级别?本表需填列的证书主要包含哪些证书? 答:招标文件“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为投标人提供格式参考,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情况提供拟派人员信息。具体人员情况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组成员构成”及招标公告项目经理要求。 (3)请问在人员简历表中附带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中,除职称证书/注会执业证书外,是否还有其他必须提供的证书?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为本项目拟派人员信息,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组成员构成”及招标公告项目经理要求即可。如实提供拟派人员对应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如有)。 4.招标文件第46页“第五章招标需求—二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第4点:执行定期报告审阅并出具审阅意见。 需澄清事项:本条所指的定期报告具体是指哪些报告?主要包含内容有哪些?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批露的内容为准。 5.招标文件第59页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请澄清如下事项:对于一些非投标形式获取的项目,此处是否可以填列董办联系人及电话/财务联系人及电话? 答:“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填写拟派人员“参加过的类似项目”的业主(或合同甲方)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滨湖新区云谷路1718号 联 系 人:刘新华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集团四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742、66223293 2024年8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