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废弃物处置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有限公司废弃物处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ghzc******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有限公司废弃物处置项目供应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包河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6419号格林丽景小区13幢1603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肆千伍佰元整(¥******.00)
质量:合格
工期:10天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环圩西路交口东南侧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299号铂金汉宫7栋商务楼13、14层
邮编:230001
联系人:薛工
电话:******
公示期: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299号铂金汉宫7栋商务楼13、14层,联系人:薛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25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有限公司废弃物处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ghzc******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有限公司废弃物处置项目供应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包河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6419号格林丽景小区13幢1603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肆千伍佰元整(¥******.00)
质量:合格
工期:10天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环圩西路交口东南侧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299号铂金汉宫7栋商务楼13、14层
邮编:230001
联系人:薛工
电话:******
公示期: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299号铂金汉宫7栋商务楼13、14层,联系人:薛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