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事务所选聘
原项目编号: 2024BTQWZ00491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有限公司******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TQWZ00491) 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银行电汇)的,系统自动抓取投标保证金提交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存款账户证明扫描件(如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存款账户信息) 请澄清如下事项:******银行回单(含投标人名称、账号、转账日期、转账金额、转账备注等),还是必须要有投标人的开户许可? 答:******银行电汇)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存款账户证明扫描件。建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银行回单。 2.请问本次投标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标书? 答:不需要。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3.本次投标是否需要现场述标? 答:本项目没有现场述标环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滨湖新区云谷路1718号 联 系 人:刘新华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集团四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742、66223293 2024年8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