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8 17:08:03
一、项目编号:hswlzb-******
******医院三十三台电梯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7栋102室
成交金额:壹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15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3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境内
联系方式:项主任******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医院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邮箱:******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皖icp备******号
一、项目编号:hswlzb-******
******医院三十三台电梯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7栋102室
成交金额:壹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15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医院三十三台电梯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医院三十三台电梯负责每年检测等内容 服务要求:在电梯年检有效期结束前一个月,由成交单位带领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的各机械部件、电气设备及辅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各安全装置进行安全性能试验,有不合格的项目,上报采购单位进行相关整改。 服务时间: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整改完毕检测合格后,成交单位按照规定发放检测报告,上传至审核平台,凭借该平台内的申报进行下一年度的合格证换发。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3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境内
联系方式:项主任******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医院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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