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崇山院区屋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崇山院区屋面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40914 ******医院崇山院区屋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85,030.32 最高限价(元):885,030.32 采购需求:查看 ★1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个工作日。 (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 格标准。 ★3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 额 70%,经甲方或甲方指定审核公司审计 结算金额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审 定额的 3%作为质保金,按工程质量保修 协议书约定无息支付。(具体以甲乙双方 签订合同为准) ★4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 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质量保证期:工程验收合格开始计算(1) 年,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 ★6 ******医院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4 号(采 购人指定地点) ★7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8 需要说明的投标报价要求 施工期间发生的生产、生活水电费以审计 结算为准,在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9 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安全管 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场,做好施工方案安 全和突发性事故预案,出现一切安全问 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 何责任。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联系方式:******-8012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微、曹冠陆、李畅、高永博 电 话:******-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