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安置小区电气工程-信息化工程招标公告
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安置小区电气工程-信息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安置小区电气工程-信息化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2110-340124-04-01-636787
1.4
******有限公司
1.5
******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安置小区电气工程-信息化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AZ0041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AZ00410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龙桥镇滨河路以南,团结路以北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龙桥镇范围内。主要包括产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示范区道路提升工程、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龙桥公墓建设工程、杆线迁移工程、园区配套提升改造工程和土方平整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 合同签订后,项目分期实施,每期接业主通知6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 庐江县龙桥镇
******幼儿园、南北大门及地下车库等小区范围内智能化工程、三网工程及有线电视工程等信息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建筑工程智能化业绩。(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内容中的三个内容:楼宇可视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设备间工程、电梯五方对讲系统、室外广播系统、综合管路、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三网融合)。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联合):******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
邮 编:231551
联系人:计瑜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系人:张蕾蕾、王少兵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委员会
地 址:******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银行
******管理中心
账号:************426
******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银行
******管理中心
账号:******************
******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