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有限责任公司饮用天然矿泉水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光 西
电 话:0551-******
传 真:0551-******
邮 箱:******
附 件:1.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情况.pdf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