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0000吨优质珍珠棉包装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0吨优质珍珠棉包装产品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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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工业聚集区青草湖路与丰乐河大道交汇处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工投·花岗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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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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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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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22145.63平方米,包括A1#仓库498.4平方米、A2#厂房2217.6平方米、A3#厂房11374.53平方米、A4#厂房8055.1******消防系统、道路、绿化等辅助工程,购置发泡机、复合机、覆膜机、立切机、粘胶机、分切机、液压裁断机、回料机、造粒机、挤出流延复合机、五层共挤吹膜机等生产设备。达产后可年产20000吨优质珍珠棉包装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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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在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工投·花岗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已建空置厂房内进行生产,无土方开挖、结构等施工期作业,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及室内布置时期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故本次评价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做分析。 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EPE生产线挤出发泡废气、复合废气、造粒挤出废气、粘合废气和包装袋生产线产生的热融吹膜废气、食堂油烟。每台发泡机挤出口上方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每台造粒机、胶粘机、吹膜机上方均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 (2)地表水环境: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间接循环冷却系统外排水和生活污水。间接循环冷却系统外排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由肖小河排入丰乐河。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在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再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本项目废胶袋、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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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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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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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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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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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优质珍珠棉包装产品建设项目(公示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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