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办事处双桥河女儿沟周边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24AMMGQ00120
原公告日期:2024-09-0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办事处双桥河女儿沟周边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2024AMMGQ00120)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补充答疑如下: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1页“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原内容“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设计类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负责整个项目设计及相关任务审核等工作。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自磋商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现澄清为如下:
“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类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负责整个项目设计及相关任务审核等工作。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自磋商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3页第六条第1条中原内容“施工综合费率=投标报价÷本项目合同估算价(219万元)”,现澄清更正为:“施工综合费率=投标报价÷本项目合同估算价(219万元)×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直接去除。(举例:如某中标单位施工综合费率经计算为65.237%,即为65.23%。)”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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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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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