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文化服务发展中心:
你单位要求给予“肥东县公共文化场馆设备更新项目”立项的申请及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肥东县公共文化场馆设备更新项目”立项。
项目选址分别位于合肥东部新城核心区瑶岗路与深秀路交口东南、西南侧。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图书馆主要设备更新包括自助借还、AI智能盘点、智能数字阅读、数字多媒体、智慧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等智能文化设备;文化馆主要设备更新包括舞台灯光设备、音响设备、显示设备、视频拍摄设备及相应的控制系统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2740.43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
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涉及节能、安全生产等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尽快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本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本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本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2406-340122-04-05-815315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