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上园10号楼东单元南北电梯、西单元南北电梯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园上园10号楼东单元南北电梯、西单元南北电梯维修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开标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园上园10号楼东单元南北电梯、西单元南北电梯维修项目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南宁东路715号万达茂中心2幢办910-911室
投标报价: 人民币陆拾肆万零柒佰壹拾贰元整(¥640712.00元)
交货及安装周期:90日历天
备注:其他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与工程无关。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园上园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倪玲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邮编:230031
联系人:王工
电话:******
公示期: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1月27日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4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