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东北泥炭土等供货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东北泥炭土等供货服务
项目编号:2024AJJWQ00014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8日
开标日期:2024年02月29日
******有限公司东北泥炭土等供货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范岗乡赵塘村上孙组33号
投标费率:96.6%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合经区翡翠路与汤口路交口向西300米汤口路苗圃
联系人:俞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朱理洋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0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其他其他书面形式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1楼2101室,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齐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