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利厅关于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31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31日我厅接受了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8日。
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
邮 编:230022
水土保持验收报备公示附表.docx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31日我厅接受了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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