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交通运输局现对工会驿站活动房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工会驿站活动房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地点:长丰县岗集镇
3.采购单位:长丰县交通运输局
4.主要工作内容:工会驿站活动房采购及安装项目,主体为定制集装箱,采用徽派外观设计,白墙、青瓦、马头墙。外部尺寸为8*4米,主体高度3.5米,加马头墙高度约4.3米。建成后能够方便吊装运输。外墙板采用镀铝锌金属雕花板装饰;内墙板采用竹木纤维板装修;地面铺装青石板;配上中式门窗、屏风等。详见招标需求文件。
5.服务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7日历天内完成上述服务内容。
6.概算价及报价方式:概算价115603.72元,报价采取总价报价。投标人报价须低于概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为完成以上工作所有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各项安装及安装中涉及到的材料消耗、人员、维保、验收、培训、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费用。各供应商请谨慎报价。
7.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项目款总额的95%,5%的余款在一年质保期满后 (无息) 付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项目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1、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8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20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分(70分) |
主要建设方案与技术措施 |
对供应商提供的建设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充分理解采购需求,对现场环境熟悉的,得 21-30分; 2.方案内容齐全,条理有待完善的,比较理解采购需求,对现场环境有一定熟悉度的,得11-20分; 3.方案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1-10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0-30分 |
确保服务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 |
结合本项目的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确保项目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 1.措施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16-20分; 2.措施比较详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 11-15分; 3.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1-10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0-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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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服务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及保障 |
结合本项目的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确保服务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及保障进行评审: 1.措施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 16-20分; 2.措施较为详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11-15分; 3.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1-10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0-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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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分(10分) |
供应商业绩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集装箱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得5分;具有2个(含2个)集装箱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得10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文件为评审依据。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整或不能充分反映相关评审因素,另须提供能够完整或能充分反映相关评审因素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明示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 |
0-10分 |
价格分(2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20×100%。 |
备注:为进一步提升响应文件编制的针对性,供应商应针对磋商项目编制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国家及地方现有工法规范已有的内容无需重复提交,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篇幅不宜超过50页。
2、分值汇总
(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10:00
2.开标地点:长丰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月24日上午10:00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长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74号
联 系 人:何政 联系电话:0551-******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为3人),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2.投标人无需报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为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为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提供四份(一正本三副本),现场不再接收任何形式的补充材料,以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胶装并密封,封面统一印有“投标文件”(封面需包含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投标日期并加盖公章)。
4.采购方式:项目单位在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中开展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企业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满足采购文件全部质量、工期等实质性要求的且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人。项目合同价=成交企业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5.预中标单位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在开标现场确定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
6.中标通知书发放: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7.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