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吴山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厂房工程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长丰县吴山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厂房工程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吴山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厂房工程
1.2
******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吴山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功能综合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3】108号
1.4
******有限公司
1.5
******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吴山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厂房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CGZ0237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CGZ02372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吴山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主要包含1栋综合楼、1栋冷库、3栋生产厂房以及2个门卫室,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845.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5386.9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8.78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756.16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6.50米。1#冷库建筑面积约 6705.22 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12.92米,采用门式刚架结构。2#厂房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23.55米,框******消防水池及泵房)。3#厂房、4#厂房均设计为地上1层、局部3层车间,设有2 跨40 吨行车,建筑面积均为4587.0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5.******消防、室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等。
2.7 合同估算价:10672.0万元
2.8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1栋综合楼、1栋冷库、3栋生产厂房以及2个门卫室,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845.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5386.9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8.78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756.16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6.50米。1#冷库建筑面积约 6705.22 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12.92米,采用门式刚架结构。2#厂房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23.55米,框******消防水池及泵房)。3#厂房、4#厂房均设计为地上1层、局部3层车间,设有2 跨40 吨行车,建筑面积均为4587.0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5.******消防、室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服务中心北楼9楼
邮 编:231131
联系人:黄传春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系人:方飞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2.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
******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674
******银行合肥庐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