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钢纤维混凝土窨井盖、水表箱及大理石不锈钢井盖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集团钢纤维混凝土窨井盖、水表箱及大理石不锈钢井盖采购
项目编号:2024ACCWZ0035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开标日期:2025年01月20日
******集团钢纤维混凝土窨井盖、水表箱及大理石不锈钢井盖采购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魏武路与九顶山路交口三元产业园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伍拾陆万肆仟零伍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交货期:分批供货,每批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三十头镇三元大道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伍拾万肆仟伍佰壹拾柒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交货期:分批供货,每批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
******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荣锦圆梦苑)商业s2栋101室
联系人: 庞闫
联系方式:0551-******
******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陈敏
联系电话:0551-62721967、0551-******
公示期:2025年01月20日至2025年01月2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
******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