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宣传儿童友好理念,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从儿童视角呈现“五大友好”(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在城市发展各领域的贯彻落实,以绘画、摄影、短视频作******办公室拟在全省开展儿童友好宣传活动,现公开比选承办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儿童友好宣传
二、项目时间
2024年5月—10月
三、项目范围
全省16个市
四、项目目标
(一)从儿童视角呈现“五大友好************图书馆、商场、道路、公园、街区等场景和儿童福利设施、政策,亲身感受新中国成立75年的发展成果,激发他们爱党爱国之情,进一步增强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二)以儿童需求为导向,鼓励儿童参与公共事务。对涉及儿童权益的事项发表意见,提出改进建议、美好愿望,保障儿童表达权,树立儿童主人翁意识,增强儿童参与感、荣誉感。
五、项目内容
(一)推选“儿童友好小使者”
推选全省500名儿童友好小使者,组织小使者走访社区,收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不足,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建言献策。
(二)征集“儿童友好”创意作品
征集1000个儿童绘画、作文、摄影、设计、短视频作品,表达对儿童友好城市、社区建设的创意想法。
(三)宣传“儿童友好”创建成果
线上线下举办10场展示活动,展示优秀儿童创意作品、创意设计、微心愿等,广泛宣传儿童友好理念,展示儿童友好相关活动及建设成果。
六、比选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校外教育机构或社会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主办承办或者协办过3次及以上儿童宣传活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方式
报价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范围及内容等,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主报价。
八、比选流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9日-15日。
2.项目比选: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
3.结果公示:项目比选结果将在安徽省妇联网站(******/)进行公示。
九、其他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做好项目方案设计,于2024年5月15日17:00前******办公室(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省妇联大厦1405室)。
联 系 人 :苏 伟 陈晓丽
咨询电话:0551-******、******
******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